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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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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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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2月25日在招标网发布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丰城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赣****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同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同创公司或债务人)重整。为尽快实现同创公司的顺利重整,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于****年**月**日对外公开发布**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因相应待规划事项未确定,管理人报经***人民法院审批后,于****年**月**日发布暂缓**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告。
现相应待规划事项已确定,属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年**月**日对外发布的《**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人民法院作出(****)赣****破*号之二决定书准许管理人撤回上述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在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载明的报名截止日前,已有**家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参与同创公司意向重整。经管理人报请***人民法院决定,已经报名参与意向重整的**家单位无需另行报名,如该**家单位确定参与同创公司重整,可径行向管理人缴纳***万元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交纳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本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期),报名保证金到账后即可展开法律尽职调查,并在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截止日期内按本招募公告要求递交重整投资方案。
为推动同创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持公司经营能力,保持其价值及偿债能力的最大化,管理人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创公司基本情况
(一)简介
同创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为**省***剑南街道;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法定代表人何明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控股);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品、文化办公用品销售、投资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年*月**日,***房地产管理局向同创公司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赣建房开字****号),确定同创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为:肆级。
***位于**省中部,水运、路运、铁运、空运便捷,**距省城****公里,向塘机场**公里,昌北机场**公里,京浙赣铁路、京九铁路、昌赣高速铁路、沪昆高速、赣粤高速、***国道、赣江黄**道穿境而过,**赣客运专线、**至**加密高速,丰厚一级公路直通**外环,赣江倚**流,赣江公路大桥、剑邑大桥、丰电专用铁**飞架东西。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余万人,为**较具实力的**之一,是全国*域经济百强**,第十五届全国“*域经济与*域基本竞争力百强*”排名全国第**位。
同创公司规划开发的**同创大商汇项目一期位于***东部,龙光东大道与剑南路交汇处,项目西临剑南路,北抵龙光东大道,东连剑邑桥,南面是东规划九路,地处***高铁片区,距离***站高铁站仅*分钟车程,同创大商汇项目包括A区(公寓楼、商铺,已建且基本销售)、B区(公寓楼、商铺、酒店,除酒店未建外,其余工程土建已完成但未销售)、C区(住宅,部分栋号土建工程已部分施工但未销售)、D/E/F专业*场区(商铺,己形成*场且销售**%),建成后将成为集酒店、商务办公、休闲娱乐、居家购物、小商品批发、物流集散、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为一体的第五代城*综合体。
(二)主要资产情况
*.土地使用权
同创公司共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合***.**亩)。其中尚有未开发土地一块,为B*地块,原规划为酒店,证号为丰国用(****)第****号,证载使用权面积*,***.**㎡(约**.**亩)。
另有C区土地约**.**亩(地上存在未报建在建工程),规划为住宅用地。
*.未售房产
(*)开发产品
①A*/A*区未售商业***项(建筑面积*,***.**㎡);
②A*/A*区未售公寓**项(建筑面积*,***.**㎡);
③A*三层售楼部*项(建筑面积*,***.**㎡);
④D、E、F*场区未售商铺***项(建筑面积**,***.**㎡)。
(*)在建工程
①A*三层商业(规划面积*,***.**㎡),已完成桩基工程及地下室;
②B区五层商业(建筑面积**,***.**㎡)、公寓(建筑面积**,***.** ㎡)及非人防车位***个;
③C区(规划面积***,***.**㎡)地下车位***个(其中人防车位***个,非人防车位***个)。
因C区*#楼取消建设,尚有住宅面积**,***.**㎡待规划。
(三)负债情况
截至****年*月*日,管理人共接受同创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家,申报金额 *,***,***,***.**元,审查认定债权***家,认定金额*,***,***,***.**元,待定债权共*家,申报金额**,***,***.**元,最终债权审核确认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关于同创公司项目用地及规划信息,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为准。重整投资人报名后可通过尽职调查了解和判断,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未详尽表述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也不作为确认同创公司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证据。
二、同创项目调整情况
经****年*月**日***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同创破产项目联系会议、****年*月**日***第八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年*月*日***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同创项目调整如下: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约*.*亩(具体面积以*自然**局核定为准),该土地明确以***万元/亩补办相关手续。
原规划二期土地不再供地;原附着在二期土地的义务不再履行。
*.C区土地约**.**亩(地上存在未报建在建工程)及B*地块约**.**亩以不低于***万元/亩(具体以重整投资人实际取得对价核算的土地单价为准)列为重整投资人实际取得土地成本,并将该成本作为该土地价款的计税依据;
*.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前提下,可将B区*-*层商业和B*地块原方案酒店调整为服务型公寓;
*.根据现行幼儿园设计规范和建设现状,C区幼儿园规模按*个班规划建设;
社区用房共***.**㎡按原审定方案执行;
在调整规划建设了服务型公寓情况下,需配建不少于***㎡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以上幼儿园、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项目优惠政策不再执行****年***人民政府和同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具体的重整项目优惠政策以拟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
重整项目仍然享受***商贸物流园的优惠政策,但国家政策有变化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上列已明确调整的规划条件外,不再作其他规划外调整。
三、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重整投资人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可组成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个为企业法人);重整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重整投资人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和经验,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及*场区招商成功经验。
*.重整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无作为被执行人壹仟万元以上重大债务案件的情形。
四、重整投资人的义务
*.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对价报价不得低于管理人报法院核定同意的重整对价底价;
*.重整投资人需继续履行债务人和业主签订的返利合同;
*.重整投资人需完成幼儿园(*个班)建设、提供社区用房共***.**㎡、按要求增设不少于***㎡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幼儿园、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重整投资人关于A/B/C区新开发的商业需按照商贸物流园政策自持**%;
*.重整投资人在完善报批报建相关手续前应对C区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同创公司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约*.*亩(具体面积以*自然**局核定为准),重整投资人需按***万元/亩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出让手续;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
(二)报名地点
**省******太阿南路**浩剑律师事务所一楼债权申报点(***人民法院斜对面)。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申请书和报名人简介(包含重整投资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历史业绩、房地产投资开发成功案例、成功经营*场区的案例等);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可证明报名人具备重整资金实力等证据材料;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及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联合体报名时,除提供联合体每个成员的上述基本信息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联合投资协议需明确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承担等;
*.书面承诺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及履行保密义务。
注:提交报名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联合投资协议(如有)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
(四)报名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报名时应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以报名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完成报名事项。报名保证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号:**** **** **** **** ***
账户名:**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报名保证金可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管理人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日内将其他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回;报名人如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未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方案》,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涉嫌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投标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中对重整对价的报价不得低于管理人核定的重整对价底价,但化解债务人债务实际所需重整资金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的化解债务所需金额为准。
六、选定重整投资人
(一)报名人完成报名事项后,可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二)报名人应在****年*月**日**:**时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对价报价金额、偿债资金一次性到账金额、偿债资金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条件;重整后的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经营*场区的案例、资金投资规模及投资计划、工程施工计划、竣工验收交付计划、商业运营计划、销售计划等);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重整投资方案》一式捌份,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与该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后提交给***人民法院。
《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省***人民法院,联系人:史少华;联系电话:***********。
(三)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已制定同创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方案及评分标准(附件*),在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阶段召开沟通会并对评选方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在法院指导下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将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士、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债权人代表参加。
(四)评选要素
*.重整对价高低;
*.偿债资金一次性到账金额;
*.偿债资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重整经营方案优劣等。
评审委员会将按以上要素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分高低确定重整投资人排序。
(五)重整投资保证金
经评选按分数高低确定重整投资人排序后,管理人将按轮候方式与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的基础上洽谈重整投资协议事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重整投资人应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六)管理人首先向排序第一的重整投资人发出书面洽谈通知,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洽谈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日内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以到账日期为准,节假日顺延),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收到重整投资保证金后终止与其他重整投资人洽谈,并将洽谈结果通知其他重整投资人。如该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取消其投资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管理人将上述情形告知其他重整投资人。
对于排序第二及在后的重整投资人洽谈,管理人将按以上述方式进行。
七、保密义务
对管理人提供给重整投资人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重整投资人必须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重整投资人投资资格,不予退回报名保证金。
八、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终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且无需对重整投资人报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管理人联系人: 程律师 ***********
邹律师 ***********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方案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样本)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评选方案
为维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促使**同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同创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顺利进行,根据利益平衡之原则,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四)组建评审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同创公司重整招募投资人工作,经管理人提议,报***人民法院同意,拟成立招募投资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年*月**日)后确定。
(五)评选原则
*.确保商业良性运营
投资人应当承诺对同创项目*场区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对A/B/C区域商业营销应当和*场区营销方案相互促进,力求达到*政府对于同创项目招商引资的初衷。
*.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于同创公司未办不动产权证的,在具备办证情形时(包括已完成相应抵押、查封的解除,工程的竣工验收等),及时给相应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投资人应当有能力处理物业管理问题,妥善化解业主与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等矛盾纠纷,力保不出现上访、信访、闹访等群体事件。
*.化解债务原则
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能够有效化解“招募公告”所涉债务,提出的债务清偿方案应当切实可行,投入的偿债资金有可靠来源和保障,支付时间和方式有明确安排、有履行重整计划担保措施等。
特别说明:
(*)重整投资方案中各投资人对偿债资金报价不得低于X亿元。
(*)投资人对于偿债资金报价高于X亿元部分,不得在投资方案中径行承诺支付给具体哪个或哪些或哪类债权人。
(*)管理人在核定的偿债资金底价X亿元以上,会设定保留价,各投资人偿债资金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经法院同意后,宣布本次招募活动失败,重新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
*.投资主体适格原则
报名投资人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报名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被执行人无壹仟万元以上重大债务案件(或重整投资人无其他重大债务诉讼案件)。
(六)评选办法
本办法采用***分评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排除各投资人报价均低于设定保留价的情形,根据各投资人的最终得分确定投资人排序,得分最高者为*号,其他依次为*、*、*...n号。
*.评选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始
*.评选地点:待定
*.评选参会人员:政府代表、破产重整案合议庭成员、破产管理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债务人代表、报名投资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及团队成员(每家不超过四人)。评选活动由合议庭主持。
*.评选流程
(*)由管理人代表向评审委员会委员解读《重整投资人评选方案》及评分标准。
(*)由各投资人派出*人抽签确定讲解顺序,不派人参加评选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展示其投资方案。
(*)合议庭将收到的重整投资方案统一拆封,同时当场拆封并公示保留价。管理人将评选方案及评分标准、评分表分发给评审委员会各委员,呈送合议庭一份备案。
(*)评审委员会主任查阅各投资人偿债资金报价,如均低于保留价,破产管理人项目总负责人提请合议庭宣布本次招募活动失败,终止评选活动。
(*)排除各投资人偿债资金报价均低于设定保留价的情形,由各投资人按抽签顺序讲解投资方案,每家不超过**分钟。投资人可制作PPT展示。报名投资人完成投资方案讲解后全部暂时退场。
(*)由管理人代表回答评审委员会委员相关问题。
(*)评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评选方案、评分标准对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分并填写评分表,评分期间不得互相沟通。
(*)评审委员会委员完成评分后,管理人工作人员收集已签名的评分表,通知报名投资人参会人员入场。工作人员统计分数,计算最终得分,填写“投资人得分统计表”。评审委员会主任核实后呈交合议庭,同时呈交各评委的“评分表”。
(*)合议庭根据“投资人得分统计表”宣布投资人得分及排序。
(七)重整投资人确定办法
管理人根据投资人第一至n的排序,与顺序对应投资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其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基础上洽谈,双方应在*天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协议签订后*日内,投资人缴纳的捌仟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中承诺的偿债资金到账后(节假日顺延)协议生效,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从而确定该投资协议签订人为同创公司重整投资人。若双方未能在洽谈开始后*内形成生效投资协议,则按排位顺序依次进行洽谈,直至形成生效投资协议。每个序号投资人的洽谈,都是在前面序号投资人洽谈期间终止后隔天开始,*天内结束。
上述期间节假日、双休**常进行,每天工作时间为*:**-**:**,**:**-**:**(第*天工作截止时间为**:**);洽谈地点:**浩剑律师事务所二楼会议室;洽谈人员各方每次不超过四人。
五、本方案及评分标准向各投资人公开,由管理人在联系会上释明。
六、本方案和“招募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方案为准,末尽之处以“招募公告”及尽职调查时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七、本方案由管理人起草,并征询*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报***人民法院同意,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评分标准
附件:
评分标准
一、重整对价(本条总分**分)
根据化解债务原则,投资人关于重整对价应有明确报价。
(一)管理人核定重整投资底价为X亿元,投资人重整对价报价低于核定底价X亿元的终止对其投资方案评分。
(二)投资人重整对价报所高于或等于核定底价X亿元的评分如下:
*.投资人偿债资金报价高于X亿元低于保留价的,得*分;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投资人在核定底价X亿元基础上增加报价,按增加金额评分,每***万元为*.*分(以***万为单位,不足***万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核定底价X亿元以上增加部分,投资人须承诺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个月内付清,不作前列承诺,该增加报价部分不得分;
*.核定底价X亿元以上增加部分,投资人承诺到账时间另行计分,以月为单位,每*个月计*分,即第*个月内付清得*分,第*个月内付清得*分,以此核减,本项最高得分*分;
如不按期支付,除每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计收逾期付款滞纳金外,还应支付未付款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投资人不作前列承诺,该增加部分承诺到账项不得分。
二、偿债资金一次性到账(本条总分为*分)
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交纳****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同时,愿意另外交纳部分偿债资金给管理人以证明有合同履约能力的,按另缴偿债资金金额评分,每****万元为*分(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三、偿债资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条总分**分)
(一)根据化解债务原则,投资人关于需***%支付的债权及费用应有明确承诺(总分**分)。
*.税款债权、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劳动债权等偿债资金应当有明确支付期限及支付比例(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个月;可在已缴偿债资金中扣除,但请备注)。
*.根据上述债权及费用金额比例,税款债权及共益债务各计*分,破产费用及劳动债权各计*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如投资方案未明确支付期限或超过上述最长期限,此项不得分。
(二)根据化解债务原则,管理人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优先债权内容如下(总分**分):
*.如金融债权、让与担保债权优先部分***%清偿,但分六年七期支付,并按LPR标准补偿相应利息;如金融债权、让与担保债权人选择按其债权比例(不低于**%)一次性受偿,投资人应一次性清偿;
(*)投资人承诺同意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且对一次性支付金融债权有明确期限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个月;可在已缴偿债资金中扣除,但请备注)方可得分;
(*)以月为单位,每月计*分,即投资人承诺同意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且对一次性支付金融债权承诺在第*个月内付清的得**分,以后依次核减,本项最高得分**分;
(*)没有承诺或承诺支付期限超过*个月的该项不得分。
*.工程款优先债权部分***%清偿,但分三年四期支付,并按LPR标准补偿相应利息;如工程款债权人选择按其债权比例(不低于**%)一次性受偿,投资人应一次性清偿:
(*)投资人承诺同意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且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债权有明确期限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个月;可在已缴偿债资金中扣除,但请备注)方可得分;
(*)以月为单位,每月计*分,即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债权承诺在第*个月内付清的得*分,以后依此核减。本项最高得分*分。
没有承诺或承诺支付期限超过*个月的该项不得分;
(三)以上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具体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四、重整经营方案(本条总分**分)
(一)工程竣工及商业运营(本项最高得分**分)
*.重整投资人承诺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组织专业团队进入项目现场实施重整建设,可得分*分;
*.对于正负零以上的在建工程,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完成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可得分*分;
*.对于正负零以下工程,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完成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可得分*分;
*.对于竣工验收后的商业,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在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可得分*分。
(二)根据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对于同创公司名下未办不动产权证的,投资人应承诺在具备办证条件下,积极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投资方案中设定了履行办证保证金及缴纳期限、办证期限及逾期办证的处罚措施,本项最高得分*分;
*.投资人缴纳履行办证保证金金额作为评分标准,每***万元计*分(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的不计分);
*.未缴纳履行办证保证金的,本项不得分。
(三)根据确保商业良性运营原则,投资人需制定详细具体的商业资金投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的金额,投入金额的期限等,确保商业体稳步运营,且投资人承诺如投资金额未兑现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项最高分*分;
*.承诺投资金额以亿元为单位,每*亿元计*分;
*.无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本项不得分。
(四)根据维护社会稳定原则,投资方案中关于A区合同约定的返利有明确支付期限及支付比例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个月;可在已缴偿债资金中扣除,但请备注),本项最高分*分;
*.以月为单位,每月计*分,即第一个月内付清得*分,以此核减;
*.关于返利没有支付期限或支付期限超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个月的,本项不得分。
(五)根据确保商业良性运营原则,投资人应提供大型商业体招商成功案例,本项最高分*分;
*.每个案例计*分。
*.没有提供案例的本项不得分。
(六)根据确保商业良性运营原则,投资人通过对城*、区域、商圈、本项目周边的人口、消费、*场、政府规划等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符合***人民政府对同创项目商业*场定位的商业体项目规划方案,本项最高得分*分。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
(样本)
甲方:**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同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公司”)于****年*月*日经***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重整。
*.甲方经**法院指定为同创公司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甲方经报***人民法院同意,于 年 月 日公开发布《**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并将《**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评选方案》(以下简称“评选方案”)及《**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样本作为“招募公告”的附件同时发布。
*.乙方按照“招募公告”的要求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经评审委员会评选,乙方排序第一,并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和甲方进行洽谈。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支付重整投资对价 亿元,对应的权益为同创公司在招募公告中载明的资产,不包含对外应收账款。
重整投资对价用途: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工程款优先债权、税款优先债权、劳动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普通债权、预计债权、继续履行债务人和业主签订的返利合同等。
二、因同创公司资不抵债,拟将同创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并以零元对价让渡股权。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甲方协调将同创公司的股权让渡到乙方名下。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四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万履约保证金,同时缴纳 亿元的偿债资金共计 亿元。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 **** **** **** ***
账户名:**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四、偿债资金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税款债权、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劳动债权
乙方同意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由甲方直接从已支付的偿债资金中列支。
(二)有财产担保债权
如金融债权、让与担保债权优先部分***%清偿,但分六年七期支付,并按LPR标准补偿相应利息,则由乙方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该优先债权优先部分对应的**%的金额,由甲方从偿债资金中扣除第一期应付偿债资金后返还给乙方。
如金融债权、让与担保债权人选择按不低于**%的比例一次性受偿(具体比例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乙方同意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由甲方从偿债资金中列支。
(三)工程款优先债权
如工程款债权优先部分***%清偿,但分三年四期支付,并按LPR标准补偿相应利息,则由乙方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该工程款债权优先部分对应的**%的金额,由甲方从偿债资金中扣除第一期应付偿债资金后返还给乙方。
如工程款债权人选择按不低于**%的比例一次性受偿(具体比例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乙方同意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由甲方从偿债资金中列支。
(四)普通债权
乙方同意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普通债权受偿比例对应金额,在重整计划批准后 个月内支付 %, 个月内支付 %, 个月内付清。(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定投资人支付数额为准)
(五)预计债权
预计债权由乙方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个月内支付,若税款债权、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劳动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一次性按比例受偿)、工程款优先债权(一次性按比例受偿)、普通债权等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债权可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中列支。
(六)继续履行同创公司和业主签订的返利合同所需费用由甲方从偿债资金中列支。
(七)以上(一)至(六)项所需偿债资金包含在甲方设定重整投资底价 亿元以内,乙方重整投资报价中的溢价 亿元,乙方同意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支付。
五、甲方请求政府已落实政策
经****年*月**日***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同创破产项目联系会议、****年*月**日***第八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年*月*日***规划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同创项目调整如下:
*.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约*.*亩(具体面积以*自然**局核定为准),该土地明确以***万元/亩补办相关手续。
原规划二期土地不再供地;原附着在二期土地的义务不再履行。
*.C区土地约**.**亩(地上存在未报建在建工程)及B*地块约**.**亩以不低于***万元/亩(具体以重整投资人实际取得对价核算的土地单价为准)列为重整投资人实际取得土地成本,并将该成本作为该土地价款的计税依据;
*.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经专家论证通过的前提下,可将B区*-*层商业和B*地块原方案酒店调整为服务型公寓;
*.根据现行幼儿园设计规范和建设现状,C区幼儿园规模按*个班规划建设;
社区用房共***.**㎡按原审定方案执行;
在调整规划建设了服务型公寓情况下,需配建不少于***㎡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项目优惠政策不再执行****年***人民政府和同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具体的重整项目优惠政策以拟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
重整项目仍然享受***商贸物流园的优惠政策,但国家政策有变化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上列已明确调整的规划条件外,不再作其他规划外调整。
六、甲方权利义务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同创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全部移交给乙方,移交后产生的经营损益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对于资产受限的情形,甲方积极协调排除。
(*)移交财产以清单为准;
(*)对于法院或行政部门查封、冻结财产,甲方积极配合**法院协调解除;
(*)对于抵押或质押财产,如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优先债权选择***%但延后支付,则乙方提供其他容易变现的相应价值财产作为抵押财产替换,甲方积极协调法院解除抵押或质押手续;如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优先债权选择按相应比例一次性清偿,甲方积极协调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申请办理撤销手续。
*.重整期间的土地使用税,甲方已做预留,具体经税务审计核算后,由税务局进行申报,甲方审查认定并报**法院裁定,由甲方从乙方支付的偿债资金中列支。
七、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同创公司债务化解方案的调整。
*.乙方需继续履行债务人和业主签订的返利合同,并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 月内支付****年*月**日之前以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后的应付业主返利款项目。
*.乙方需完成幼儿园(*个班)建设、提供社区用房共***.**㎡、按要求增设不少于***㎡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幼儿园、社区用房、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乙方关于A/B/C区新开发的商业需按照商贸物流园政策自持**%;
*.乙方在完善报批报建相关手续前应对C区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同创公司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用地面积相差约*.*亩(具体面积以*自然**局核定为准),乙方需按***万元/亩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土地出让手续;
*.对于同创公司“大商汇项目”业主未办不动产权证的,在具备办证条件下,乙方积极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保证办证,乙方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个月内支付办证保证金 亿元;
*.对于“同创大商汇”项目,制定详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
*.对拟开发土地制定可行性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发方案、设计方案、项目销售方案;
**.全面排查、处置安全隐患,改善绿化景观的基础设施;
**.乙方应制定商业良性运营的重整经营方案:
(*)乙方重整项目商业运营范围为:建材、家具、货运信息、电商、日杂及百货批发等;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两个月内组织专业团队进入项目现场实施重整建设;
(*)对于正负零以上的在建工程,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十五个月内完成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对于正负零以下工程,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二十四个月内完成施工并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对于竣工验收后的商业,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在竣工验收后十二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四个月内开业运营的商业面积应达到竣工验收商业部分的**%。
八、关于重整计划执行
*.基于乙方投资方案的承诺,乙方接受甲方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调整,并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执行。
*、重整计划的执行主体为同创公司,乙方对重整计划的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清偿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或个人对获取的同创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九、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期支付重整报价中溢价部分 亿元,每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计收逾期付款滞纳金,且需承担未付款项**%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对于“同创大商汇”项目业主未办不动产权证的,在具备办证条件下,乙方逾期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未办理产权证数占总产权证数的比例,在 元相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第七条第十一款(*)(*)(*)项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每个未完成工作任务视为一个违约行为,每个违约行为应支付违约金***万元。
*.若因乙方原因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其他
*.为共同处理除营业事务之外的事情,甲乙两方成立联合办公机构,明确各自主要人员及牵头负责人;
*.若重整计划草案无法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本协议终止,甲方即时无息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需对乙方的任何投入进行补偿。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协议中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未约定的事项,以附件为准,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 亿元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报法院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特别声明:本《**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样本作为管理人和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正式的《**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基础,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同创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为准。